香港投資移民
優勢及特點
- 投資資金來源不受限制,無需提供資金來源證明,無外匯管制;
- 無學歷、語言和工作經驗等要求;
- 取得香港投資移民身份後,還可以再辦理其他國家移民,不受限制;
- 申請人配偶及18嵗以下子女可一同來港定居,一人申請全家受益;
- 可選擇在或不在香港生活、工作或學習, 無居住時間要求;
- 投資時間靈活,在申請前6個月內或原則批准後6個月內,均可進行實際投資;
- 隨時可以改變投資方式。投資所得稅率低,且非在香港所得無需繳稅;
- 投資滿7年後,資金或資產可任意支配;
- 審批時間短,半年左右即發出批准或拒絕通知書;
條件及要求
- 申請人須年滿18嵗,無被香港拒絕入境和無犯罪記錄;
- 提出申請前兩年已擁有相當於港幣650萬元(約為人民幣580萬元,美金85萬元)的資產(存款、房地產、股票、公司股權等);
- 申請或批准前後6個月內,可將港幣650萬元投資在香港的房地產或股票、債券或基金、銀行存款証等(只需保持7年,中途可以轉換投資方式);
- 除阿富汗、阿爾巴尼、古巴和朝鮮之外的所有國家或地區的人,包括臺灣、澳門和中國大陸居民(須辦理第三國身份)均可以申請。
申請程式
- 聯絡我們服務中心,為閣下提供(粵語,英語或囯語)免費諮詢;
- 初步合格者填寫個人基本資料,服務中心進行免費評估;
- 服務中心提供評估報告及服務報價;
- 申請人同服務中心簽服務合約,申請人支付服務費;
- 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,職業會計師擬備報告;
- 服務中心協助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第三國身份;
- 遞交申請,等待入境処的收件確認;
- 取得原則批准通知書後,可取道3個月臨時簽證,方便來港進行實際投資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