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投資移民

優勢及特點

  • 投資資金來源不受限制,無需提供資金來源證明,無外匯管制;
  • 無學歷、語言和工作經驗等要求;
  • 取得香港投資移民身份後,還可以再辦理其他國家移民,不受限制;
  • 申請人配偶及18嵗以下子女可一同來港定居,一人申請全家受益;
  • 可選擇在或不在香港生活、工作或學習, 無居住時間要求;
  • 投資時間靈活,在申請前6個月內或原則批准後6個月內,均可進行實際投資;
  • 隨時可以改變投資方式。投資所得稅率低,且非在香港所得無需繳稅;
  • 投資滿7年後,資金或資產可任意支配;
  • 審批時間短,半年左右即發出批准或拒絕通知書;

條件及要求

  • 申請人須年滿18嵗,無被香港拒絕入境和無犯罪記錄;
  • 提出申請前兩年已擁有相當於港幣650萬元(約為人民幣580萬元,美金85萬元)的資產(存款、房地產、股票、公司股權等);
  • 申請或批准前後6個月內,可將港幣650萬元投資在香港的房地產或股票、債券或基金、銀行存款証等(只需保持7年,中途可以轉換投資方式);
  • 除阿富汗、阿爾巴尼、古巴和朝鮮之外的所有國家或地區的人,包括臺灣、澳門和中國大陸居民(須辦理第三國身份)均可以申請。

申請程式

  • 聯絡我們服務中心,為閣下提供(粵語,英語或囯語)免費諮詢;
  • 初步合格者填寫個人基本資料,服務中心進行免費評估;
  • 服務中心提供評估報告及服務報價;
  • 申請人同服務中心簽服務合約,申請人支付服務費;
  • 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,職業會計師擬備報告;
  • 服務中心協助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第三國身份;
  • 遞交申請,等待入境処的收件確認;
  • 取得原則批准通知書後,可取道3個月臨時簽證,方便來港進行實際投資;